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规范本机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经营服务行为,强化诚信自律意识,健全信用管理体系,坚守客观、公正、科学、精准的检测工作准则,杜绝虚假检测、违规检测等失信行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及各方主体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本机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检测业务活动、全体在岗从业人员(含管理人员、检测技术人员、报告审核批准人员、取样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