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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中心是从事对建设工程材料见证取样、主体结构、钢结构、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地基基础、室内环境等进行检测的法定检测机构,为保证向社会提供检测数据的公正性,特此声明: 第一条 检测中心具有独立开展专业业务的权力,其质量检测工作不受行政和其它干预(现场检测质量评定工作不受现场检测人员的干扰),当受到干扰时,检测人员有权予以抵制和提出申诉。 第二条 检测中心出具的各种技术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准确,检测人员廉洁自律,保证对任何单位都具有同样的工作质量。对所提供的数据承担法律责任。本中心出具的检测数据和结果均应有检测、校核(审核)和批准的三级签字,避免差错; 第三条 检测中心保证不将用户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成果用于开发谋利,并严格保密,检测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与检测业务有关的工作。 第四条 检测人员不得在被检产品单位兼职和搞联合开发等有损公正性的活动。 第五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将视其情节、性质给予必要的行政和纪律处分,并将以一定的经济处罚。对屡犯不改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要调离工作岗位,对触犯刑律的,将上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